?。?021年1月修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需要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1.洛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756.com)。
2.在洛寧縣檔案館設立的洛寧縣政府信息公開查平臺,洛寧縣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的洛寧縣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平臺。
3.移動客戶端“洛寧縣政府”政務APP。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范圍的市政府信息,本行政機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
咨詢電話:0379-66231716
傳真號碼:0379-66231987
通訊地址:洛寧縣興寧中路136號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105室)
郵政編碼:471700
電子郵箱:lnxxzx@126.com(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咨詢及有關意見建議,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按照“(二)申請方式”提出申請)
辦公時間(工作日):
夏季 8:30-12:00,15:00-18:30
冬季 8:30-12:00,14:30-18:00
(二)申請方式
1.信函。通過信函提出申請,應填寫《洛寧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可從洛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公開指南”欄目下載打印),并在信封正面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只接收中國郵政寄件。
2.當面提交。通過當面提交申請,請提前電話聯系。申請人需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規范填寫《申請表》。
3.傳真。通過傳真提出申請,應填寫《申請表》并在傳真第一頁正面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傳真總頁數,發送傳真后應電話聯系進行確認。
4.網上平臺。通過洛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依申請公開”欄目提出申請,應按照頁面提示在線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提交成功后,可登陸賬戶查詢辦理進度和結果。
(三)申請答復
本機關對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在收到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四)收費標準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五)注意事項
1.填寫《申請表》時,應按規定填寫真實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證明;所需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包括能夠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載體形式。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